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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事项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
发布时间:2023-02-16 18:01
序号
116
执法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法事项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
执法类别
行政许可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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