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支撑 创新服务体系
德州市聚力推进产融合作

发布时间:2022-03-30 15:50 来源:财务司

近年来,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为契机,德州市大力推动产业发展,强化金融支撑力度,创新服务、精准施策,在解决银行不敢贷、不愿贷以及小微企业无抵押物贷款难等问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制度和平台保障,引导政策、资金向实体经济集聚

一是加强制度供给保障。先后出台《德州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金融支持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构建“541”产业体系。

二是深化政银战略合作。组织召开省金融系统支持德州市工业强市三年行动暨建设智慧金融先行区座谈会,与16家省级银行机构签订信贷支持协议,目前已到位信贷资金209.9亿元。

三是搭建德州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金融交易子平台、企业信用子平台及农商行“慧德E贷”等模块,实现撮合银企金融交易、出具企业公共信用报告、全市产业分析及个人信贷“秒批秒贷”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支持。平台自2020年下半年上线以来,已吸收全市全部37家银行机构入驻,发布金融产品和服务89项,共享“双公示”“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数据393万条,累计实现企业融资51笔、融资金额10.78亿元。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作用,加快支持产业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和主导产业发展,2021年将1.5亿元纳入预算保障,已拨付8300余万元。出台《德州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构予以适当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快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围绕“541”产业体系和33个产业链建立产业链基金群,为重点产业提供资本支撑。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推动重点项目招引。


完善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一是推出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德州市从2019年起试点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将企业一年期贷款置换为三年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21年6月,4家试点银行已为180户企业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22.6亿元。根据试点成效,德州市创新推出“主办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模式,通过“主办行”建立银企互信机制,对企业精准“画像”,防控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风险,扩大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覆盖面。

二是全面推开无还本续贷。为缓解小微企业“先还后贷”带来的流动资金“断档”以及倒贷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德州市从2017年起全面推开无还本续贷业务,覆盖市域内所有银行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银行续贷业务不动产登记无缝对接机制,实现企业新老贷款无缝衔接,着力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截至2021年6月末,全市无还本续贷业务余额108.7亿元,当年累计发放无还本续贷金额50.65亿元。

三是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制定系列政策文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疫情防控和中小企业发展,提出降低担保费率、建立担保“白名单”等10条措施,特别提出“零费用”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同时,明确融资担保机构免责情形,建立市本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动态补充机制,为融资担保机构“托底”。

四是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出台《关于开展百家小微企业信用保证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鼓励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缺乏抵押物但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缓解无抵押物贷款难题,已成功为10户企业办理信用担保贷款2759万元。


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提升企业上市直接融资能力

自2020年以来,德州市已举办3次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德州企业集中挂牌活动,推动128家企业在四板挂牌,帮助21家企业融资8.3亿元。组建德州市金融服务联盟,开展县域资本市场专题巡回培训指导活动。连续9年举办“中国·德州资本交易大会”,通过举办专题论坛、企业路演、项目对接会等活动,解决机构“有钱没处投”与企业“缺钱没处找”的问题。截至目前,德州市共有上市公司10家,2021年以来全市新增直接融资42.2亿元,其中上市挂牌融资14.2亿元,债券融资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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