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工业、信息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拟订民爆行业的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民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民爆行业科技成果和专用设备管理;承担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
统筹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应急科技成果推广;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统筹协调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承担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有关工作。
综合协调部内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部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