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12]4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 年4 月1 日起,对液晶显示板等4 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O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