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30号

成文日期:2024-08-26

发布日期:2024-08-29

发布机构:电子信息司

分  类:电子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09:07 来源:电子信息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体育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培育壮大智能体育消费新业态,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体育行业的赋能带动作用,推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事业智能化升级,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充分发挥智能硬件、人工智能大模型、虚拟现实(VR)、脑机接口、5G通信等信息技术的赋能带动作用,围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设施等重点领域,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智能体育典型产品和设施设备。


(一)全民健身领域


1.智能运动可穿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运动手表、智能运动手环、智能运动服饰、智能运动鞋、智能骑行装备、智能滑雪鞋、智能溜冰鞋等可穿戴设备,支撑生命体征监测、运动识别、运动指导、运动统计等应用场景。


2.智能健身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跑步机、动感单车、智能划船机、智能椭圆机、力量训练器械、智能蹦床、智能体测设备、智能跳绳、智能哑铃等健身器材,支撑运动监测、动作捕捉、科学运动指导等应用场景。


3.虚拟现实运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现实健身游戏机、虚拟现实训练比赛系统、虚拟现实运动眼镜、智能健身镜等设备,支撑沉浸式运动健身、虚拟体育赛事、虚拟体育教练等应用场景。


4.运动健身APP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运动健身课程、智能模拟体育训练、运动健身游戏、营养健康管理等APP及平台,以及在线运动健身场景等应用解决方案。


(二)竞技体育领域


5.智能体育比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各类竞技体育项目的智能计时计分设备、智能辅助判罚设备、智能辅助评分设备、智能观赛设备等产品,支撑智能赛事组织、智能赛事转播等应用场景。


6.智能体育训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各类竞技体育项目的智能体能训练设备、智能陪练机器人、智能模拟训练系统等产品,支撑身体机能监控、伤病防治、运动表现评价、技战术分析与指导、训练方案规划等应用场景。


7.智能运动康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面向肌骨疼痛、运动损伤、脊柱调整、术后康复等领域的运动康复设备,可实现运动控制训练、协调功能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等康复测评及训练应用场景。


(三)体育设施领域


8.智能体育场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体育馆、智能游泳馆、智能健身中心等设施及解决方案,支撑智能赛事组织、智能观赛、智能安防、应急救治等应用场景。


9.智能户外运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体育公园、智能步道跑道、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等设施及解决方案,支撑智能运动指导、户外体质检测、运动量监测、人员流量监测、应急救治等应用场景。


10.智能冰雪运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冰场、智能滑雪场、智能冰雪运动训练系统、智能冰上运动领滑系统等设施及解决方案,支撑智能冰上运动分析、智能雪上运动分析、冰雪场地应急救治等应用场景。


(四)其他领域


11.智能青少年体育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面向青少年的智能体质健康测试设备、智能运动负荷评估设备、智能体育教学辅助系统、智能操场解决方案等产品,支撑青少年体育的教、学、练、测、评等应用场景。


12.智能老年运动健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面向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智能运动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器材、运动健身APP及平台、智能运动康复设备等产品,支撑老年人健身锻炼、健康监测、远程监护、跌倒报警等应用场景。


13.智能体医融合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融合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技术的数字疗法、运动处方、康复疗法等解决方案,支撑重点慢性病防治、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精神类疾病防治、神经退行性疾病防治、肢体运动障碍康复等应用场景。


14.其他方向。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体育产品和设施设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已入选2022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服务全民健康和竞技体育需求,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智能化解决能力,能够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和驱动作用,体现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典型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专利、商标、物权等方面纠纷。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典型案例原则上不超过25个,计划单列市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各申报单位自2024年9月16日起登录智能体育案例注册管理系统(https://isd.3incloud.com/)填报《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分送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各推荐单位管理账号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供。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其他事项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在相关配套资金、项目、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入选单位创造良好发展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体育总局对典型案例入选单位开展持续跟踪培育,采取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强化产融对接及成果转化,加强宣传推广,为智能体育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王  玮 010-68208243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段雅丽 010-87182335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朱文阁 18810966277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李祥晨 13881903421

填报技术支持:戴世翔 18616544001


附件:1.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2.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推荐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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