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APEC)及下设工业和信息领域机制简介

发布时间:2022-05-13 15:09 来源:国际合作司

APEC成立于1989年,宗旨是支持亚太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繁荣,建设活力和谐的亚太大家庭,捍卫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鼓励经济技术合作,保障人民安全,促进建设良好和可持续的商业环境。1991年11月,在“一个中国”和“区别主权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原则基础上,中国、中国台北及中国香港一起正式加入APEC。


作为区域经济合作论坛,APEC主要讨论与全球和区域经济有关的议题,如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互联互通、经济结构改革和创新发展、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等。


APEC共有5个层次运作机制: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其中,部长级会议包括年度双部长会议(外交部长和商务部长)以及专业部长(中小企业部长、电信部长等)会议;高官会由各成员指定的高官(一般为副部级或司局级官员)组成,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委员会、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及协调实施会议后续行动事宜;高官会下设4个委员会和32个工作组,委员会包括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SCE)和预算和管理委员会(BMC),工作组包括电信工作组(TEL)、中小企业工作组(SMEWG)等;秘书处负责为APEC各层次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参与APEC电信工作组、中小企业工作组和汽车对话工作组三个机制,其中每年举行一次中小企业部长会议,截至2021年已举行27次;2-3年举行一次电信部长会议,截至2021年已举行10次。第十次电信部长会议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成果文件《APECTEL 2016-2020年战略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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