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

成文日期:2024-11-06

发布日期:2024-11-11

发布机构: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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