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

发文字号:2024年第31号

成文日期:2024-11-05

发布日期:2024-11-08

发布机构: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

发布时间:2024-11-08 10:08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依据《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号),现将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分别对照国家标准《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和《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的符合性情况(第十四批)予以公告。


附件: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第十四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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