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肥料中文名称 通用要求》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肥料中文名称 通用要求》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10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