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可获专项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2011-07-22 14:49 来源:中小企业司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海南省财政厅、商务厅重新修订《海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取消原工作流程中的企业申报项目计划及项目计划批复环节,实行项目执行完毕直接申报补助制,以进一步提高海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效能及管理效率。
该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有两类,一是海南省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企业项目,二是海南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团体项目。
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扶持十一类项目: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针对国际市场开拓的电子商务建设;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重点支持境外展览会和认证类项目。上述十一类项目按70%比例进行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