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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规定的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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