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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福建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对某通信器材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在公司生产楼二楼仓库发现一批对讲机,当事人无法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该行为违反了《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后,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依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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