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石嘴山市管理处行政执法人员接到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干扰投诉后,通过技术侦测,锁定干扰信号位于大武口区潮湖村中庄子77号院内,经排查,为当事人焦某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干扰了公众移动通信网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6条、第14条、第27条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第73条规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