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根据相关部门干扰投诉,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省监测站及济南、德州、聊城、滨州市无线电监测机构,集中开展无线电干扰排查。通过拉网式监测排查,于5月27日在德州市临邑县城北侧某企业定位到干扰源,经核实,德州市某食品公司对擅自设置使用无人机无线电反制设备的行为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14条、第27条规定。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