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个跨地区码号未参加2021年码号年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13 17:41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1110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使用的码号(简称跨地区码号)未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2021年码号年报工作。现将上述码号有关信息予以公布,相关行为将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


附件:未参加2021年码号年报工作的跨地区码号有关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7月13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