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规范域名相关行政许可管理,同时减少公文印发数量,我部于2021年7月1日起将“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其运行机构和注册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决定形式由批复文件统一调整为《互联网域名服务许可证》。此前,我部已发批复文件在使用期限内继续有效。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