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55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工信建议〔2020〕308号

成文日期:2020-10-30

发布日期:2020-11-10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分  类: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5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10 17:14 来源:原材料工业司

欧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染料及中间体产业链竞争力下降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染料及中间体生产大国,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全国染料企业近200家,排名前14位的企业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以上。近年来,受国际竞争及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我国染料及中间体竞争力有所减弱。为遏制染料及中间体产业竞争力下降势头,确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夯实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链控制力,构建良好产业生态,优化供给体系。我们赞成您提出的关于遏制染料及中间体产业链竞争力下降的三方面建议。

一、关于堵漏洞、强弱项,夯实产业基础能力的建议

一是推动纺织印染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我部推动成立国家级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染料企业积极参与创新中心建设,形成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打造印染行业领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开展印染企业规范管理,公告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印染企业名单。印发推广《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技术指南(2019版)》,促进纺织工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开发绿色、环保型染料在纺织工业中的新应用和新技术。三是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推动具有个性化、多样化特色染色效果的高端染料需求快速增长,引导染料行业开发小批量、多品种的染化料。加快转型升级,更好适应国内印染绿色工艺、印染产业升级及高质量发展需要。四是将染料、有机颜料以及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及其开发应用列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将鼓励类项目之外的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列为限制类,引导和倒逼染料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五是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有机颜料及制品和部分染料中间体出口退税率由0提高至13%。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建立上下游产业联盟,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同时,着力优化染料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积极研究出口退税政策,不断提升染料产业竞争力。

二、关于培育关键领域领军企业,提升产业链控制力的建议

一是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遴选了4批417家单项冠军企业,包括示范企业256家、冠军产品161家,加大培育提升工作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企业“十年磨一剑”的意识得以强化,行业排头兵特征更加凸显。二是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各地培育的2万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公告了一批24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这批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创业能力突出,“补短板”重要作用明显,有效保障产业安全并降低产业链配套成本。三是培育制造业领航企业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2019年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建立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组织遴选行业发展领航企业,以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发挥领航企业核心带动作用,引导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加强合作,提升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强“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继续实施培育制造业领航企业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组织培育、遴选一批领航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三、关于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加速优化供给体系的建议一是建立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按照“国家指导、省级编制、地市落地”的模式,组织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两个梯队加快推进“三线一单”工作。第一梯队为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第二梯队为北京等19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第一梯队12省(市)“三线一单”陆续通过省级党委和政府审议。第二梯队也已组织取得“三线一单”初步成果,后续将加紧论证完善,尽快发布应用,推动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提高竞争力。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部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指导督促各地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染料项目。2019年定点帮扶24轮次,抽调2万多人次,完成了“散乱污”清理整顿等15个专项排查任务,现场检查点位92.5万个。出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督促各地重点排查以农药、涂料、染料等行业为主导的企业集群,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印发《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将染料及中间体行业企业纳入固定污染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范围,按照禁止核发类、停产类、排污单位承诺整改类、无总量指标类等情况实施分类处置。持续加大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染料及中间体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批建不符”、环评批复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形,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项目,督促其及时整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查处,确保环评批复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推动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持续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2017年,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对环保领域严重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并将环境信用纳入社会总体信用体系,以“信用中国”网站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沟通社情民意、推进信用信息公开的“总窗口”,定期发布各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受惩戒黑名单主体信息。近期,生态环境部先后赴山东、四川等地开展调研,深入了解管理部门、市场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拟研究推动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四是推进企业搬迁改造。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染料及中间体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染料及中间体行业转型升级、安全绿色发展。同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列入技术改造支持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染料及中间体生产企业搬迁入园。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对各省(区、市)“三线一单”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对口指导单位做好指导帮扶,督促各省(区、市)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三线一单”确定工作。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切实防范产业无序布局。二是完成染料及中间体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研究制定加强精细化工类项目环评管理政策文件。三是适时出台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改革文件,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推动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细化执法规则及标准,开展相应培训,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守法氛围。五是加快推进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染料及中间体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降低安全和环境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

感谢您对我国染料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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