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项目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至4月1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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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