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电力要素保障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26 14:41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2014年宁夏电力运行、工业领域需求侧管理直接交易工作情况如下:

一、电力运行基本情况

一是装机情况。截止10月底,宁夏电网统调总装机容量2279.5万千瓦,同比增长10.4%。其中:火电机组容量1720.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4.9%;水电机组容量42.2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8%;风电机组容量368.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6.1%,同比增长14%;光伏电站容量166.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3%,同比增长130.8%。二是全网发电量同比增长。1-10月份,全区累计发电量9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1%。累计工业用电量634.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7%。全区火电机组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4563小时。三是外送电保持稳定。1-10月份,跨省外送电量241.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

二、电力需求侧管理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宁夏是国家确定的西电东输和重点煤化工基地,属传统工业地区,节能降耗形势严峻,既是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良好条件所在,也是能源富集区压力所在。为转变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2014年,先后四次聘请国内专家,对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信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区电力企业、各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共3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全区各地市共举办了培训班13场次,对323家重点用能企业负责人以及各地市县工信局主管电力、节能工作负责人等45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建章立制,保障有力。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工业副主席为组长,经信、发改、电力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自治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办法》和《自治区电力需求侧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从销售电价城市事业附加费中每千瓦时提取1厘,年筹集资金4500—5000万元。以资金补贴形式,激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积极性。三是整合政策,形成合力。在国家工信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区实际,把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作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和享受差别电价政策的条件之一,形成了推进工作的政策合力,有效提高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四是提升硬件,强化管理。按照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借鉴外省运行经验,结合宁夏实际,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安装电能监测采集系统,接入中国电能服务网,实现可视化管理。截至目前,自治区级平台已通过竣工验收,初步形成了能效管控、质量分析,资源共享、集中对比的系统管理,为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五是试点扩面,效果显著通过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扩面,2013年节约电量2.29亿千瓦时,节约用电成本1.07亿元。2014年节约电量3.11亿千瓦时,节约用电成本1.4亿元。自治区级电力需求侧电能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79户企业安装了电能信息监测终端5157套,初步实现了宁夏工业领域的能源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管理,为我区广大电力用户实现安全、高效、绿色、节约用电目标提供了现代化科技手段。

三、电力直接交易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按照国家工信部、能源局要求,结合宁夏实际,制订了《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等交易办法,确定了市场主体、准入原则、交易程序、交易申报、合同签订、安全校核、计量结算等市场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直接交易工作。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进一步提高利用小时,工业企业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实现了参与各方互利共赢新局面。二是市场运作,公平交易。严格按照“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次直接交易均采取公告后由供需双方按照交易规则自主协商价格。由工业企业按照准入条件自愿申请,各市工信部门初审,自治区经信、环保和宁夏电力公司等部门联合审核确定;用户电量严格按需求量和当期交易总量的比例确定,发电企业电量根据机组装机容量确定,并进行公示,确保分配公平。三期交易平均价格呈“倒V”型趋势,反映了上网电价、煤价、煤耗等成本因素引领交易价格的市场规律,交易结果的排序(如灵武电厂最终交易电量大)也凸显了大机组节能减排以及发电成本低的电厂的市场优势。二是积极参与,互惠互利。坚持以市场为主体,交易价格由发电企业与工业企业自主协商,政府不干预交易行为,不指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完全由市场主体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通过规范透明的市场机制,自主协商形成交易价格,切实保障了市场主体利益。2014年全年分三次组织了直接交易,158家(次)工业企业与10家火电企业交易电量100亿千瓦时,占上年全区工业用电量13.5%,工业企业涉及钢铁、电解铝、碳化硅、机械、化工、医药、高新技术等不同行业,发电企业在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平均向用户让价1.75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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