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产业函〔2019〕354号
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中央企业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组论证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同时,我部组织对2016年认定的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开展了复核,确定了通过复核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现一并予以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公布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产业函〔2017〕28号)同时废止。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工业经济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引导企业专注细分产品领域、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突破关键领域短板,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促进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