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行使主体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依据 | 监督方式 | 备注 |
12 | BCA09012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实施监督检查 |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2002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2号)第七条:“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信息产业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 监督电话:63319800、局长信箱:http://bjca.miit.gov.cn/n817064/n817255/index.html |
发布时间: 2018-02-09 来源: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序号 | 编码 | 行使主体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依据 | 监督方式 | 备注 |
12 | BCA09012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实施监督检查 |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2002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2号)第七条:“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信息产业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 监督电话:63319800、局长信箱:http://bjca.miit.gov.cn/n817064/n817255/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