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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干线传输(含广播电视网)项目核准

发布时间: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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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行政许可

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项目核准

核准本行政区域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项目建设的申请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第四条:“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2.《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02年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条第二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信息产业部领导下,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0931-8788990、dbp@gsca.gov.cn

可以省内干线传输网滚动规划为依据,一揽子办理核准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