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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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000000TX-XK-0003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行政许可
试办电信新业务备案核准
核准本行政区域内试办新型电信业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1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一次修订,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九条第三款:“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