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行使主体 |
职权 类型 |
职权名称 |
依据 |
监督 方式 |
备注 |
2 |
LN000000TX-QT-0002 |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
其他(行政调解) |
对电信线路建设有关争议进行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000年国务院令第291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一次修订,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一条:“从事电信线路建设,应当与已建的电信线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难以避开或者必须穿越,或者需要使用已建电信管道的,应当与已建电信线路的产权人协商,并签订协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协调解决。” |
024-8658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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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调解(一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