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行使主体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依据 | 监督方式 | 备注 |
7 | 19510907 |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实施检查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码号资源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码号使用者改变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原码号分配机关。” | 监督电话029-88333362、029-88333386 |
发布时间: 2018-03-09
序号 | 编码 | 行使主体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依据 | 监督方式 | 备注 |
7 | 19510907 |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实施检查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码号资源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码号使用者改变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原码号分配机关。” | 监督电话029-88333362、029-8833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