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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发布时间: 2023-01-03  来源: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编码

行使主体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职权描述

依据

监督方式

备注

00010713600Y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行政许可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核发、延续、变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号)第八条:“安管人员”应当由其受聘的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督电话029-88333362029-88333386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型变更申请)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