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行使主体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依据 |
监督方式 |
备注 |
7 |
JC-007 |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对本行政区域内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实施检查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码号资源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码号使用者改变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原码号分配机关。” |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监察处:0891-6875531,邮箱:xzgjjjjc4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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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承办处室: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0891-6336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