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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行政区域内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实施检查

发布时间: 2018-02-01  

序号 编码 行使主体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职权描述 依据 监督方式 备注
7 007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行政检查 对本行政区域内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情况实施检查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第二十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码号资源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码号使用者改变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原码号分配机关。” 监督电话0871-63535037,
传真:0871-6353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