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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

发布时间: 2020-08-25  来源: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序号

编码

行使

主体

职权类型

职权

名称

职权描述

依据

监督方式

备注

5

330105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行政许可

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

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设立的申请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41项:“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实施机关:信息产业部。

监督电话:0571-88092012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