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 日本厚生劳动省 (MHLW) 日本经济产业省 (METI) 环境省(MOE) 国土交通省 |
主要相关法规: | 《工业安全与卫生法》 (ISHL)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PDSCL) 实施《特定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法》(特定化学物质环境排放和转移登记制度(PRTR)和安全数据表(SDS)体系的相关法律) 实施《化学物质审查及生产管理法》等(新化学物质评估、根据化学物质特性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其他措施,包括报告化学物质的危险特性等)(《化学物质审查与生产管理法》(CSCL))。 |
GHS实施情况 | |
危险货物的运输 | 已实施 日本的海运和空运法规以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为基础。
关于危险货物的国际运输,见“通过国际法律文书、建议、守则和准则执行” |
工作场所 | 已实施 JIS Z 7253:2014 和JIS Z 7253:2012是《基于GHS的化学品危险性公示方法—标签和SDS》的国家工业标准.基于GHS的第四修订版制定。2019年已对这些标准已修订,与GHS第六修订版(GHS Rev.6)保持一致。
GHS标签和安全数据表仅对受《工业安全与卫生法》、《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监管的化学品具有强制性。然而,日本鼓励实施GHS分类和危险公示要素。对消费品的实施是自愿的。 GHS分类结果以及一些支持工具和指导文件可在日本产品评价技术基础机构(NITE)的网站上找到。
混合物的GHS分类工具以及其他支持工具可在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的网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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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 | 东盟-日本化学品安全数据库(AJCSD)是由东盟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和日本在AMEICC化学工业工作组开发。该数据库包括化学品监管信息、GHS分类结果、风险和危害信息:http://www.ajcsd.org /top。
2012年7月12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越南共和国工业贸易部签署了 "关于加强越南基于风险的化学品管理系统 "的合作备忘录,并在2015年7月续签了该备忘录。 加强越南化学品管理的项目从2015年4月至2019年3月进行。关于项目成果的详细信息可在最终报告中找到。也可参见关于GHS在越南实施状况的信息。 |
(以上内容由GHS分委员会秘书处汇编,最后更新日期:2023年6月。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翻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