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持续推进纺织服装品牌建设,决定开展2021年纺织服装品牌建设调查与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品牌建设情况调查
1.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参加本次调查工作。
2.调查对象包括2020年重点跟踪培育纺织服装品牌企业(附件1),以及未列入附件1但近年来品牌创建成效明显的企业。
3.参与调查企业登录“品牌建设调查系统”,选择“终端消费品牌企业”或“加工制造品牌企业”,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附件2,附件3),并在线提交(无需提供纸质版)。
4.终端消费品牌企业指以运营自主品牌为主、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服装、家纺品牌企业(登录入口:https://www.wjx.cn/vj/Omdu6T1.aspx)。加工制造品牌企业指化纤、纺纱、织布、印染、纺机、产业用纺织品企业,以及以服装和家纺产品代加工为主的企业(登录入口:https://www.wjx.cn/vj/hZCrAYW.aspx)。
(二)典型案例征集
1.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本地区品牌建设典型案例,并将“典型案例情况表”(附件4)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电子版发送至fzc@miit.gov.cn。
2.案例内容主要包括:基于“科技、时尚、绿色”的产业新定位,围绕提高文化自信、引领时尚消费、引导健康生活、运营管理创新、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关于支持品牌建设的政策建议;对金融支持的需求。
3.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委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选取部分优秀典型案例编入《2021年中国纺织服装品牌发展报告》,向全行业、全社会发布推广。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品牌调查和案例征集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品牌调查和案例征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与。请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参与品牌建设情况调查和典型案例征集的企业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二)着力培育优势品牌。各地对“重点跟踪培育纺织服装品牌企业”要保持跟踪服务,优化完善扶持政策,协同开展品牌竞争力评价提升,积极推进品牌价值与金融对接。
(三)加强“三品”战略宣传。各地要积极开展纺织服装行业“三品”战略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纺织服装品牌建设成功经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发展壮大。
联系人及电话:赵永辉 010-68205662
刘正源 010-85229447
惠露露 010-85229928
附件:
1.重点跟踪培育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名单(2020版).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