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爆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16:06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局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统计督察整改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爆行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民爆行业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对民爆行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效率、数据质量,为提高行业管理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水平,推动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二、明确民爆行业统计工作职责


民爆行业统计工作要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司负责民爆行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委托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承担具体统计工作。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可委托有能力的行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具体工作。


三、提升民爆行业统计水平质量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原则,及时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对本地区统计调查对象数据填报的督促和监督,防止因迟报、少报、漏报导致统计数据覆盖不足、口径范围不全等问题,影响行业运行分析整体质量,确保相关数据全面准确反映本地区民爆行业运行状况。要认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建立数据审核机制,明确各环节数据审核责任,重点审核主要数据的全面性、基础数据的可靠性、结构数据的合理性,特别加强对异常数据的审核把关,努力减少数据处理偏差,确保数据质量。


四、加强民爆行业运行分析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要加强对统计基础数据的分析研判,探索建立民爆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制度,切实提高基础数据监测水平。要及时搜集主要数据,开展与其他相关行业、与上年同期、与上期等多角度的对比分析,准确把握数据运行特征和趋势,利用统计数据多发布高质量的分析报告。要建立重点指标监测和预警制度,通过对重点指标的监测,及时分析、预判行业运行数据,查找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为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五、扩大民爆行业统计成果应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门户网站开设“部门统计工作”专栏,安全生产司将及时发布民爆行业统计调查信息,并做好数据解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扩展民爆统计数据发布渠道,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影响力。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有序共享,共同推进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


六、强化民爆行业统计支撑保障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管理,积极争取将民爆行业统计纳入政府部门预算;要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人员和企业填报人员专业水平。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完善民爆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数据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各地区开展民爆行业统计提供信息服务。


七、确保民爆行业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民爆行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安全生产司对民爆行业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民爆行业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主要责任;受委托承担民爆行业统计具体工作的单位要健全落实统计领导责任制,切实防范出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八、加强民爆行业统计评估检查


安全生产司会同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建立民爆行业统计工作评估和检查制度,对各地区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推动完善民爆行业统计工作体系。加强对民爆行业统计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每年组织民爆行业统计有关部门、协会、统计调查对象,以座谈会、工作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交流工作经验,提供智力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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