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若干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13-08-15 11:06  来源:电信研究院

  针对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信息产品与服务供需优化、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及信息消费环境建设等重点方向,《若干意见》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已成为产品制造、软件开发、应用服务等各环节融合创新的集成平台,也是推进信息技术广泛运用、承载和扩大信息消费的重要载体网络基础。针对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在带宽速率、网络覆盖、用户普及、区域差异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若干意见》提出重点推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扩大3G网络覆盖,年内发放4G牌照,推进TD-LTE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2013年下半年向全国推广三网融合业务。这些措施旨在将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作为首要任务提出来,夯实信息消费的网络基础,为促进信息消费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

  二是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新技术的发明、新产品的诞生足以改变消费者的消费数量与消费模式,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互联网诞生以来,消费者的上网工具经历了台式机、笔记本、上网本再到平板电脑的发展历程。从互联网时代到移动互联时代,其背后是技术支撑下的产品创新创造出来的巨大需求,以及一批抓住机遇的企业迅速崛起。针对我国信息产品及服务核心技术薄弱、创新能力不足、供需关系不平衡等矛盾,《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就是要鼓励创新,切实增强信息产品的供给能力。在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增长乏力时,一些创造需求或者满足居民潜在需求的新产品,能够引导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三是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促进信息消费,不但要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更要充分考虑、分析和挖掘用户的潜在需求。现实需求是消费者购买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意愿货币化的过程,为信息产业的供给创造了市场和交易空间;潜在需求是消费者未来的对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需求,如果加以合理引导并将其转化为现实,就可以为信息产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针对我国信息产品和服务需求能力不足、消费者消费意愿低迷等问题,《若干意见》从行业形态、产品内容和交易平台等三个方面,提出应拓展新兴消费业态,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拓展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围绕产品、市场和消费者意愿,夯实消费者现实需求,开放和引导消费者潜在需求,使消费者感觉有所买、愿意买、方便买。这不仅有利于扩展现有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而且能够形成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信息消费市场。

  四是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是促进信息消费的有力保障,也是推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行业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行业服务水平提升的有效路径。针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等矛盾及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若干意见》中提出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和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三项任务。力争通过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一个高感度的城市基础环境,实现“以人为本”的政府高效管理、便捷的民生服务,把公共服务信息化作为扩大信息消费的着力点,推动信息技术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是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离不开一定的消费环境,消费环境是影响消费行为的重要因素,对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对经济及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安全可信的消费环境是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的基础条件,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拉动消费的根本保障。针对我国信息消费环境所面临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良好的消费环境可以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质量。只有用完善的规则理顺消费秩序,用品质提升消费动力,营造有责任心、可信赖的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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