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干意见》制定的背景
发布时间:2013-08-15 11:09 来源:电信研究院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加快,信息消费逐渐成长为国内消费市场的重要增长力量之一,同时表现出强劲的渗透带动作用。信息消费促进消费总量扩张,带动消费结构调整升级的效果已开始显现,且还有巨大发展潜力。
(一)关于信息消费的内涵及规模
信息消费是指居民为满足个人需求而购买的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最终消费,包括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两部分。随着技术进步与应用创新在不断拓展,信息消费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在当前特定的时期和技术水平下,信息产品消费重点关注移动手机(含功能手机和智能手机)、微型计算机(含个人电脑和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含智能电视整机和机顶盒)等面向居民的最终产品消费;信息服务消费包含语音通信消费、互联网数据及接入消费、信息内容和应用消费、软件及其他消费等四部分。按照技术含量高、规模增长快、效益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基本原则,重点强调了新型信息消费的规模及发展趋势,新型信息消费是指信息消费中去除功能手机消费、语音通信消费及个人电脑消费的部分。
按照以上范畴的测算结果表明,2012年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72万亿元,同比增长29%,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9300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为1.03万亿元,同比增长61%。预计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3.18万亿元,年平均复合增速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2.43万亿元。
此外,近年来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平台的消费迅速增长,为信息消费注入了新的成长动力,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形成了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型交易模式。2012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高达8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1.3万亿元。预计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达到3万亿元。
(二)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意义
促进信息消费使智能化信息产品和服务成为居民消费必需品,不仅加速了全社会消费模式的新变革,不断开辟消费新空间,而且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新途径,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持续的内生动力。
促进信息消费是扩内需稳增长的直接动力。伴随着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信息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信息服务在多层次、宽领域广泛覆盖,我国信息消费已经进入了快速成长期,市场潜力不断转化为引领技术创新、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孕育新兴消费模式的现实引擎。同时,信息产品与服务所对应的产业跨了第二、第三两大产业,与上下游行业的联系非常紧密,产业关联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波及时间长等诸多特点。工信部相关测算表明,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将带动GDP增长338亿元。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新着力点。
促进信息消费将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信息消费在提高消费结构的同时,通过需求与供给的自我平衡机制,反作用于产业结构,引领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升级,加速构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同时,信息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加快并催生了其它产业商业模式创新,知识经济、绿色经济前景凸显,基于网络化、动态化的资源配置将成为实现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信息消费将推动消费模式新变革。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和广泛应用,使得生产和消费无缝对接,交易时空范围扩大,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基于网络的营销和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使得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已经遍及所有产业领域,并催生了服务业的新兴业态。
促进信息消费成为改善社会民生的有效途径。信息化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新的可能,扩大了居民消费的选择范围,最大程度满足了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教育、医疗、养老、休闲娱乐凭借新的消费方式成为急速扩张的新兴消费领域,在线学习、终身教育和居家养老等特定人群将成为信息消费不可忽视的新消费主体。在此过程中,基于网络的现代服务业为新增就业提供了最大容纳器,将有效缓解结构性失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