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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三部门联合规范转售企业社会营销渠道经营行为 确保行业监管一盘棋
发布时间:2015-10-23 09:16     信息来源:通信保障局
  为统一全行业落实电话“黑卡”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步伐,有效打击利用移动转售企业电话“黑卡”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根除“黑卡”治理工作隐患,近日,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辽宁省移动转售企业社会营销渠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移动转售企业社会营销渠道经营行为。
  《通知》从移动转售企业社会营销渠道的资质、代理条件、技术手段及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建立季度报送的工作机制。通信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处理电话“黑卡”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工商部门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电话“黑卡”相关违法行为。《通知》出台后,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结合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有关任务要求,立即组织各移动转售企业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辽宁省电话“黑卡”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本篇来源: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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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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