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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立违法渠道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08 18:45     信息来源:通信保障局
     电信企业将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纳入对社会营销渠道的考核奖惩体系,对出现出售非实名电话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社会营销渠道,按协议及时取消代理。各通信管理局组织当地电信企业建立违法社会营销渠道黑名单制度,对被纳入黑名单的违法社会营销渠道,不得委托其办理电话入网手续,并由各通信管理局移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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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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