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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媒体通气会
发布时间:2015-01-09 10:29     信息来源:通信保障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月5日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包括3个方面、14项具体措施。专项行动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电信企业)通过联网比对、配备和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等技术措施,提升对新入网电话用户身份信息的核验能力,从源头防范产生电话“黑卡”。对于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未实名老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在为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但在补登记时,电信企业不得擅自加重用户责任、要求用户变更资费套餐等。电信企业要重点对以同一身份证件在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的用户,通过核验登记信息、回访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当地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执法检查协作机制,加大对社会营销渠道和流动商贩售卖非实名电话卡、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登记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于执法检查及公安机关办案工作中发现的电话“黑卡”,通信管理局要组织电信企业及时关停,并对流出渠道进行查处。对电信企业及各类营销渠道违反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违规行为,通信管理局和电信企业要按照部有关规定,充分利用责任考核、行政处罚等手段,及时问责和处罚,公安机关要对涉嫌利用电话“黑卡”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进行立案侦查和依法打击。要建立违法营销社会渠道的黑名单制度,对被纳入黑名单的营销渠道,企业不得委托其办理电话入网手续。电信企业要加强对用户身份信息的保护,对违反《刑法》规定,将用户身份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的电信企业及各类营销渠道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工信部办公厅副主任李勇主持会议,部通信保障局局长赵志国介绍了专项行动背景情况和总体安排部署,公安部十一局副局长邓宏敏介绍了近期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三大运营商的有关领导在发布会上也介绍了他们落实该项行动的具体安排和举措,表示坚决从严管控、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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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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