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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将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纳入绩效管理考评减分项
发布时间:2015-03-03

日前,部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司局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化绩效管理,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

  强化制度建设,三年实践一修订

  2012年,工信部制定《部机关司局绩效管理试行办法》,启动了绩效管理工作。三年实践证明此项制度明确了工作重点,推动了任务落实,绩效管理初见成效。随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绩效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工信部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在指标制定、绩效过程管理、加减分评审标准、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增加相应内容,对领导小组名称、班子建设指标、年中指标变更程序、司局年度考评总成绩的计分方法四个方面内容进行调整。

  部党组从严要求,违反党纪政纪问题要减分

  司局绩效指标由关键业绩指标、领导班子建设指标和加减分项指标三部分构成。部党组要求,要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将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纳入绩效考评减分项。《办法》规定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党纪政纪规定,依据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党纪政纪责任视情况每人次减1分至10分;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取消机关司局评优资格。

  班子建设评测指标增加“作风建设”

  《办法》中明确领导班子建设指标反映司局领导组织落实关键业绩指标的能力,此次修订将原来的4个测评指标增补为6个,包括政治表现、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科学发展、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作风建设方面的评价要点为抓理论学习,抓调查研究,抓检查落实,改衙门作风,改文风会风,改铺张浪费。《办法》要求作风建设占领导班子建设分数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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