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宽带中国2013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推进广西宽带建设,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组织区内各基础电信企业,讨论确定了广西住宅小区分片牵头机制。各基础电信企业市级分公司按全区111个县区进行分片牵头负责,其中中国电信广西公司牵头61个县区,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牵头22个县区,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牵头28个县区。各牵头企业主要是协调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提供配套通信设施,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建标[2000]259号)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65、1566号,2013年4月1日实施)要求,确保光纤到户符合国家标准、小区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设施符合三家电信企业共同接入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制定了牵头企业和配合企业工作职责。牵头企业职责:负责牵头对外沟通和协调,牵头组织配合企业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协调确定工程建设技术方案;负责牵头开展项目招标,牵头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在对外协调出现困难或企业间出现争议时,及时向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报告情况。配合企业职责:配合对外沟通协调,以及配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工程建设技术方案等;配合开展项目招标、工程实施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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