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省动态
>
江西省
>
工作动态
> 正文
江西省执行光纤入户国家标准范围扩大到商务楼宇和办公楼宇
发布时间: 2013-05-09
4月17日,省通信管理局和省住建厅联合下文,贯彻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及商务楼宇、办公楼宇自5月1日起(以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5月1日之前未竣工验收的,需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进行完善。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 承办单位: 国防科工局新闻宣传中心
京ICP备 04000001号 地址: 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 邮编: 100804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