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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执行光纤入户国家标准范围扩大到商务楼宇和办公楼宇
发布时间: 2013-05-09
  4月17日,省通信管理局和省住建厅联合下文,贯彻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及商务楼宇、办公楼宇自5月1日起(以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5月1日之前未竣工验收的,需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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