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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六项要求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 2013-05-23

 近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内各盟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通信管理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
 
  《通知》就推动自治区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工作提出六项要求:

  ——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光纤到户工作。光纤到户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对于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光纤入户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制定必要政策措施,完善多部门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光纤到户建设的组织推进办度;

  ——积极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营造领好的舆论氛围和建设环境;

  ——规范推进,严格标准落实。准确把握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加紧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

  ——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行业监管。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及通信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按照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开展宣贯培训,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对设计、施工图审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宣贯培训,切实保障标准的顺利实施。通过开展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光纤到户建设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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