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煤田(煤矿)火区治理收官工作和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启动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14 11:0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8月31日,内蒙古全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和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白培珠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有关人员,各盟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自治区煤矿设计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院、煤田地质局的领导及有关专家共36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和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97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快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的通知》(内煤火治字〔201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内煤局字〔2012〕256号)三个文件。讨论修改了《煤田(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编制提纲》、《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详细勘查报告编制提纲》和《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标准》。各盟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汇报了各盟市煤田(煤矿)火区治理进展情况、灭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煤矿采空区综合治理前期准备情况。

  自治区经信委白培珠副主任在讲话中传达了自治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各盟市要努力克服煤炭行业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化解征地搬迁中出现的困难,切实做好竣工项目验收和后期监测监管工作,坚定不移地完成煤田(煤矿)火区治理三年攻坚任务目标。关于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白培珠副主任要求,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搞好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与火区治理的衔接工作,确实摸清底数,搞好规划、设计,有序展开,确保质量,用看得见的治理成果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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