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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重点做好政策宣贯、确定承保保险公司、项目对接等工作,并适时完善政策机制。一是召开政策宣讲片会。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地方财政、保险监管部门召开试点工作宣贯会,邀请相关保险公司、装备制造企业和用户企业参加,主要宣传并解读政策、进行项目对接。三部门将联合行业协会予以必要指导。二是确定承保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指导监督保险公司按照自愿原则组建共保体或单独承保,有关保险产品条款等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名单将在三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三是进行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项目对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定期筛选和推荐项目,工信部将定期发布信息,并与保险监管部门召开项目对接会,选择有意向的保险公司和装备制造企业及用户企业对接。参与试点工作的各保险公司将建立由总公司直接领导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专业团队,深入制造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四是印发宣传材料。编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宣传小册子,以纸质材料、电子光盘形式免费发放相关单位,并在三部委门户网站设立宣传专栏。四是设立热线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服务,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三部门将及时跟踪试点进展,结合试点情况完善政策,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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