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这一政策力求实现多方共赢:一是推动我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二是搭建制造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平台。利用好这一市场,不仅装备制造企业、用户受益,保险公司也会从中开辟新的业务空间。三是探索完善公共财政市场化支持方式。一方面,通过适当财政资金补贴,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实现财政资金扶持效应的放大。四是利用保险功能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风险防控机制。将装备市场与保险功能有效对接,符合保险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器”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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