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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纺织产业转移交流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1日 来源:产业政策司
  2011年6月19日至6月20日,新疆纺织产业转移交流会在乌鲁木齐隆重举行。新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各援疆前方指挥部领导以及园区、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王黎明主持。


   会上,王黎明受朱宏任总工程师委托做了讲话,新疆自治区纺织行办主任刘燕宁介绍“十二五”纺织发展思路及相关政策;浙江、广东、山东援疆前方指挥部交流产业援疆做法及下一步安排。

  会上,新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王永明向参会代表介绍了新疆承接纺织产业转移的主要优势。

  会议一致认为,新疆承接纺织产业转移的优势明显,主要具有四大比较优势:一是丰富的纺织原料资源优势。新疆拥有得天独厚的水土光热条件,是我国重要的天然纤维原料产地,纺织用原料产量高、品质好。二是充裕的低价能源供应优势。新疆煤炭、水能资源十分丰富,是全国电力供应较为正常的省区之一,具有保障产业发展的充足电力,且平均电价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三是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新疆地处亚洲中心,第二座欧亚大陆桥横贯全境,有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17个一类口岸、12个二类口岸,具备了向西开放的基础条件。四是产业发展基础和政策支持优势。新疆纺织工业经过近六十年的长期发展,产能规模有序扩大,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稳步提高,民营经济快速壮大,产业集聚区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特征日益凸显,引进和培养了一支适应企业发展的人才队伍,积累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经验,企业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竞争力明显提升,行业经济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十二五”纺织工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一定的产业基础。

  此外,中央和新疆地方为推动新疆纺织产业发展,出台了较多优惠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多项特殊优惠政策,内容涉及财政、税收、金融、园区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国家财政部先后下发了经建发[2009]561号和经建发[2010]310号两个文件,对用新疆棉生产并出疆销售的纺织产品给予运费补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新政发[2010]99号《关于加快自治区纺织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从财政和税收两个方面提出了七项具体政策措施。各有关地方根据自身实际,也相继制定了差别化政策,支持纺织工业发展的政策优势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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