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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系列解读之三: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

发布时间:2017-08-28

伴随着网络提速降费的深入推进,我国信息消费主体不断增加,边界逐渐拓展。截至2017年6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54%。但是,我国在信息网络建设、智能终端普及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等方面还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坚持需求拉动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消费领域广泛渗透,用安全、便捷、丰富的信息消费助力经济升级和民生改善。《指导意见》从网络建设、终端普及、提升技能等方面,提出了未来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一是网络建设层面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消费供给的载体,网络支撑能力、资费水平、普及程度等决定了信息消费的覆盖面。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领先的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光纤宽带用户在固定宽带用户中占比突破80%,4G用户渗透率达65%。但同时,城乡和地区之间数字鸿沟仍较为显著。《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进一步扩展光纤宽带和4G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力争2020年启动5G商用,加速推动工业互联网和云计算应用,优化网络布局。重点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效率、降低全过程信息消费成本。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接入能力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农村和偏远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和升级,力争2020年实现98%的行政村通光纤,促进信息消费广泛延伸。

 

二是在终端覆盖方面。智能手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互联网接入,已成为推动信息消费发展的重要终端。但是,我国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智能手机普及水平还较低,发展潜力巨大。《指导意见》支持企业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应用软件和移动智能终端。构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和学习交流平台。推动民族语言软件研发。鼓励各地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终端普及。

 

三是在提升技能方面。我国国民信息技能目前总体偏低,制约了信息消费的发展。为此,《指导意见》提出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增强信息消费体验。通过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牧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依托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同时,鼓励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深化用户协同参与程度,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