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系列解读之二: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我国信息消费加速发展,正从线上为主加快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形态转变,带动其他领域消费快速增长,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息消费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对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速激发市场活力,鼓励核心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创造更多适应消费升级的有效供给,推动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有效匹配。《指导意见》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两个方面明确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点。
一、推动信息产品智能化高端化升级
当前,新一代智能硬件正在加速变革。信息产品从手机、电脑向数字家庭、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产品不断延伸,应用场景向家庭居住、个人穿戴、交通出行、医疗健康等更多领域快速拓展。新型智能硬件产品的功能也从简单的联网向数据分析、内容推送、语音交互等方向升级。
《指导意见》结合产业发展趋势,重点推动数字家庭产品和应用电子产品应用推广。数字家庭产品方面,提出要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依托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推动相关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应用电子产品方面,提出要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应用电子产品的智能化升级,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拓展相关电子产品在交通、农业等领域的应用。
二、培育信息服务融合发展业态
随着“互联网+”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边界加速拓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成为未来重要发展方向。信息服务正向垂直领域延伸拓展,交通出行、上门服务、餐饮外卖等领域的信息消费迅速崛起。
但是,加快推动融合型信息服务创新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优质数字内容供给不足、新兴应用使用率偏低、行业融合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等,亟需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信息消费升级需求。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就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壮大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信息技术服务领域,要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生态化发展。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积极发展新型支撑服务和智能应用,加快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
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领域,要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构建新型、优质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原创网络作品创作,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丰富高清、互动视频节目,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数字创新企业。积极发展融合性数字内容业务和知识分享平台。
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领域,要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的学习新模式,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广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
电子商务服务领域,要鼓励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