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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自主创新 秦皇岛市15家企业研发费可减税
 
2010-03-19 14:25
 

  为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今年初,河北省制定下发了《河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 ( 试行 ) 》,决定对符合条件企业研发费用试行税前加计扣除,额度上不封顶。高校、科研院所及会计师事务所专家,组成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专家组,从研发的项目范围,研发活动对本行业本地区的促进作用以及项目的人、财、物投入是否合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核鉴定。

 

  目前,秦皇岛市已有 15 家科技型企业通过专家鉴定可享受此项减税政策。该办法已在河北省各地全面推行,凡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均可申请此项纳税优惠,有关部门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请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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