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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电话用户请妥善保护手机号码卡

发布时间:2018-05-30 15:02   文章来源: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现在,电话用户办理入网手续除主动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还应配合电信企业进行现场人像拍摄和人证一致性核验。

但是,社会上有极少数不法分子勾结“黄牛”,在电信企业营业厅和代理商门店以高于手机号码卡原价的费用,诱骗非法收购居民的实名制手机号码卡,并转手倒卖给诈骗份子,使居民合法购买的实名制号码卡沦为拨打诈骗和骚扰电话的工具。

在此,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和公安部门郑重提醒广大用户:

请在正规的电信企业营业场所(包括已张贴统一标识的签约社会营销渠道和取得电信企业网络售卡代理资质的网店)购卡。

请勿将已登记您本人身份信息的实名制号码卡或者本人身份证随意提供和倒卖给他人使用,贪图小利,被诈骗分子利用,使您合法途径购买的手机电话卡变成违法犯罪的工具。

请市民朋友们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