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对象:孟建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正处级干部,从事禁化武履约工作26年。

我最开始是通过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化工部关于做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准备工作意见的通知》了解禁化武履约工作的。后来在实际工作中,我渐渐发现,这项工作具有高度政治性,涉及到国家军事、外交大局,涉及到国家安全,做不好会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做好这项工作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比如每次提交宣布都有时间要求,必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绝对不能马虎,不能出一点纰漏。同时,履约是我国作为缔约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没有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是做不好履约工作的。
1999年,湖南省成立了禁化武履约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湖南省常务副省长周伯华同志担任组长。同时省政府印发了接受禁化武组织视察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规范了接受视察程序,细化了视察组在我省视察期间的安全、医疗、后勤等保障要求。
2002年,湖南省第一次接受禁化武组织视察,被视察企业是衡阳市一家公约附表2化学品生产企业。该企业在最初准备建设时,我们就严格强调了相应的履约义务和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因此,该企业从一开始就已经严格按照公约要求开展生产活动了。在视察组到来之前,我们和国家禁化武办专家一起到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指导,做了详细的接受视察预案。现场视察的过程非常顺利,没有出现一点纰漏,达到了公约要求。
由于视察具有临时性、随机性、专业性,即使做了充足准备工作,也有很多问题是需要现场解决的。而且禁化武组织是通过上一年的过去活动年度宣布来现场视察的,有时候企业因为市场变动等原因,经营情况和上一年有很大差别,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大量整理、解释工作,现场视察时,需要对当年变化的情况进行合理说明。
总体来说,历次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顺利通过的背后,都是各级禁化武办、各相关单位、被视察企业的辛苦奉献。只有以高度的责任精神、担当意识,加上专业知识和充足的准备来迎接视察,才能每次都得到视察组对我们国家履约管理、企业履约能力、专家履约水平的高度评价。